日前,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印發了《關于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意見》(人社部發〔2018〕66號以下簡稱《意見》)。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負責人就有關內容回答記者的提問。
一、為什么要建立企業新型學徒制?
2015、2016年,人社部與財政部先后分兩批在22個省啟動了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工作。截至目前,試點企業共158家,培養新型學徒制企業職工近2萬人,其中轉崗職工3670人以上,涉及機械、化工、電氣、汽修、數控、焊接等近百個工種。人社部與財政部對試點工作進行了全面總結,研究制定了《關于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意見》。主要基于三點考慮:
一是適應經濟高質量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伴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的調整,技能勞動者總量不足、技能水平不高和就業結構性矛盾等問題日益凸顯。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有利于更好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進一步拓展職業培訓工作領域,創新職業培訓模式,為高質量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技能人才支撐。
二是傳承我國優秀歷史、與當代國際人才培養模式接軌的重要創新。學徒制在我國歷史悠久,師傅帶徒的工匠技術傳承方式一直是我國技術工人培養的主要制度,在新中國建設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新型學徒制在傳統的企業師傅帶徒這一模式基礎上,引入了職業培訓機構和職業院校協同開展培訓,并由政府進行激勵推動,給予政策支持和財政補貼,是推動校企合作、產教融合的行之有效的創新舉措,具有強大的生機和活力。在總結我國歷史經驗、最新實踐探索和國外先進經驗基礎上,在各類企業普遍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的新型學徒制,有利于形成政府、企業和培訓機構發揮各自優勢、協同推進人才培養的良好工作格局,是我國技能人才培養模式的重大創新。
三是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提高職業培訓針對性有效性的培訓制度變革。職業培訓一直存在著兩個重點難點問題,一是培訓的針對性、有效性不強。這里面有培訓質量方面的問題,但更關鍵的,是培訓內容與崗位需求聯系不夠緊密、培訓與就業脫節。二是企業培訓主體作用發揮不夠。體現為企業在職工培訓中的自覺意識、責任意識、投入意識不強。解決這些難題,需要更好圍繞就業需求和崗位需求開展職業培訓,需要將職業培訓的工作重點向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傾斜,需要將就業技能培訓的重點向定單定向培訓傾斜。建立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制度,可以將就業與培訓緊密銜接,充分發揮企業培訓主體作用,使職工培訓完全圍繞企業生產實際和崗位需求開展,切實提高職業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保障培訓質量和效果。
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目標任務,工作主要內容有哪些?
《意見》明確了目標任務:按照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院校參與的原則,在企業(含擁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單位,下同)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企業新型學徒制,進一步發揮企業主體作用,通過企校合作、工學交替方式,組織企業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等人員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培訓,促進企業技能人才培養,壯大發展產業工人隊伍。從今年起到2020年底,努力形成政府激勵推動、企業加大投入、培訓機構積極參與、勞動者踴躍參加的職業技能培訓新格局,力爭培訓50萬以上企業新型學徒。2021年起,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力爭年培訓學徒50萬人左右。
《意見》明確了工作的主要內容:培養對象上,學徒培訓以與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等人員為培養對象。培養模式上,采取“企校雙制、工學一體”的培養模式,即由企業與技工院校、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企業培訓中心等教育培訓機構采取企校雙師帶徒、工學交替培養等模式共同培養學徒。培養主體職責上,主要由企業承擔。企業應與學徒簽訂培養協議,明確培訓目標、培訓內容與期限、質量考核標準等內容。企業委托培訓機構承擔學徒的部分培訓任務,應與培訓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培訓的方式、內容、期限、費用、雙方責任等具體內容,保證學徒在企業工作的同時,能夠到培訓機構參加系統的、有針對性的專業知識學習和相關技能訓練。培訓機構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后,對學徒進行非全日制學籍注冊,加強在校學習管理。培養目標上,以符合企業崗位需求的中、高級技術工人為主,培養期限為1-2年,特殊情況可延長到3年。在企業,主要通過企業導師帶徒方式;在培訓機構,主要采取工學一體化教學培訓方式。
三、國家對企業新型學徒制有何政策支持?
一是健全企業對學徒培訓的投入機制。學徒在學習培訓期間,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工資,且工資不得低于企業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按照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約定,向培訓機構支付學徒培訓費用,所需資金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由政府提供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承擔帶徒任務的企業導師享受導師帶徒津貼,津貼標準由企業確定,津貼由企業承擔。企業對學徒開展在崗培訓、業務研修等企業內部發生的費用,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可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二是完善財政補貼政策。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開展學徒培訓的企業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補貼標準由各省(區、市)人社部門會同省級財政部門確定,學徒每人每年的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4000元,并根據經濟發展、培訓成本、物價指數等情況逐步提高。企業在開展學徒培訓前將有關材料報當地人社部門備案,經人社部門審核后列入學徒培訓計劃,財政部門按規定向企業預支不超過50%的補貼資金,培訓任務完成后及時撥付其余補貼資金。對參加學徒培訓的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社保補貼政策。
四、人社部對下一步推進工作有什么考慮?
企業新型學徒制工作由人社部和財政部共同組織開展。印發《意見》后,人社部將指導各地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召開全國視頻會議,專題部署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制培訓工作。指導各地把企業新型學徒制作為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工作內容,制定工作方案,規范組織實施。建立人社、財政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做好宣傳工作。充分運用各種媒體,加大宣傳工作力度,使相關部門、企業、培訓機構、勞動者了解、關注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廣泛動員企業、培訓機構和勞動者積極參與學徒培訓,使這一重要技能人才培養成果落地生根,開花結果。三是提高服務能力。指導各地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落實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補貼政策,切實做好學徒制培訓經費保障工作,及時足額撥付補貼資金。有條件的地方可安排工作經費,對學徒培訓教材開發、師資建設、管理人員培訓、管理平臺開發等基礎工作給予支持。支持承擔學徒培訓任務工作的培訓機構提升培訓基礎能力。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要提供便捷高效的鑒定服務,相關部門按規定落實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四是加強質量評估和監管。對學徒培訓實施目錄清單管理,制定企業目錄、培訓機構目錄,及時向社會公開并實行動態調整。積極推行網上備案審核制度,實現信息聯通共享。實施學徒培訓實名制信息管理,指導企業建立培訓臺賬,對培訓機構和培訓過程、培訓結果要加強監管,實時監控,嚴格考核驗收。五是會同財政部加強工作指導,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統籌推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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